什麼是"恐同症"?難道是恐懼"禮運大同篇"之中所描述的理想境界得以實現?
仔細一看,原來"恐同症"是異性戀者對於同志的排斥與恐懼,惟恐同性戀在社會上"蔓延",或其性別傾向得到社會的認同,而引發某些社會問題~~
我從來不喜歡"同志"這個名詞,也不喜歡涉及這類議題的討論,(因為國父說: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須努力~若要成為同志,便要不斷為某種革命努力,實在太辛苦!)這個名詞本身就是一個標籤。
我是一個人,一個女人,在人生道路上,我所遇見所選擇,陪我攜手同行的,恰好是一個與我同樣性別的人,我們有著同樣喜好,同樣見解,我們在一起覺得快樂開心,自在幸福(當然也常有不開心的時候,不過,任何人際關係都有不愉快的時候,不是嗎?)
性別傾向是一個非常非常私人,完全與他人無關的事情,無須他人贊同或反對。就好像一個成年人,只要有自主能力,都可以自由決定他午餐要吃什麼,要到哪裡吃一樣。
無奈人類社會關係糾結複雜,一個人從出生的那一刻起,必定與他人產生各種各樣的關係,這些關係是人類存活的助力,但有時也會成為阻力。不論是什麼戀,在選擇伴侶時,總無可避免要面對一些人際壓力,尤其是東方社會。
若非有一群不知從哪裡來的歹徒,長年謀害我們兩個弱女子,我們也不會(也不必)在網路上將自己透明化到如此地步;歹徒若不造謠和我們亂扯骯髒關係,我們何須不斷聲明---
我們(陳約伸和孫淑玲)已經在一起近三十年,從未與任何男人有過任何瓜葛,這是一個真確的事實;我們不會結婚,也不會擁有任何小孩,無論是以前,現在,或以後,永遠永遠都不可能!!
我們的人生就是這樣,永遠不可能如其它人一般結婚生子。這樣的意念(並非意志)是天生的,不須要掙扎猶疑,就是這樣!
若要再給一個更明確的答案,那就是--不是我們選擇命運,而是命運選擇了我們!
話說回來,患有"恐同症"的人究竟在恐懼什麼?恐懼有人硬強迫他們從異性戀變成同性戀嗎?或者恐懼同性戀會如病毒一般蔓延,沾染了他們的下一代?
據說某些人(包括宗教團體)反對同性戀的理由是--會影響人類的繁衍。
我認為某些網友說得很好--現今這地球上什麼資源都缺乏,就是不缺人。
難道人類在地球上繁衍得還不夠多嗎?七十億的人口,還太少嗎?自古以來,有多少物種因為被人類剝奪有利的生存空間,而導致滅種,就連繁殖力最旺盛的昆蟲都敵擋不了人類的殘忍滅絕,人類的繁衍會有問題嗎?
人類會因為存在不同的性傾向,而面臨生存危機嗎?!
為了怕人類滅種,所以要竭盡所能"矯正"同志,逼迫同性戀者結婚生子,加入製造人口的行列嗎?
如果緊鄰我們兩邊的歹徒鄰居,以上述的理由美化他們的做惡動機,根本就是一個天大的變態謊言!
這十幾年來,這批長年竊聽跟蹤,不斷造謠毀謗我們名譽的惡徒,編造了無數的謊言,意圖將自己的犯罪惡行合理化。這個謊言只是其中一個--為了幫助我們不再封閉自己,改變性向,懂得如何與人相處;幫助我們遇到自己喜歡的人,可以順利結婚生子,過著正常人的生活~~~
我只能說----
真是見鬼了!
而且是比見到真正的鬼還要恐怖!!
事情的真相是----
我們與人相處完全沒有任何問題,是這批不知哪裡來的歹徒(高市灣愛街35,39號)日夜竊聽我們,跟蹤我們,四處破壞我們的人際,不論我們與誰接觸(即使是店員,攤販),他們都尾隨而去,以眾口鑠金,滴水穿石的方式,不斷破壞他人對我們的印象,毀壞我們與他人進一步接觸的可能性(包括工作機會),以此孤立我們,再來造謠我們自閉,不與外界溝通,驕傲,自高,自以為有什麼了不起~~
這批歹徒集體人山人海圍困我們,孤立我們,再來造謠誣衊我們~~
"孤立自己"~~如此邪惡變態,可怕陰險的犯罪手法,必定世所罕見!!
我在"現實人生,非小說"這篇文章裡曾經提及,隔鄰的竊聽歹徒就是以這樣的理由去唬弄警察,不僅淡化也美化了他們真正的做惡意圖!
他們真正的做惡意圖是--將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分開,各自落入不同的歹徒手裡(最好是心甘情願被欺騙),和我們實際發生關係,不論有無結婚生子,在殺害我們之前,極盡地偷盜搶奪(或榨取)他們能夠圖謀的利益~~
這樣的做惡手法與動機,是源於"恐同症”嗎?應該不是!那只是一個藉口,一個將他人拖下水,加入作惡行列的理由!!
這批長年竊聽我和淑玲的歹徒惡鄰(尤其是蓋四樓違建那戶,灣愛街35號)患的不是什麼"恐同症",而是"妄想症"!
他們的妄想症必定是源於”做惡強迫症”,而這種”做惡強迫症”究竟是源於什麼,我們依然未知!恐怕得追本溯源,找出元兇或幕後黑手,才能揭曉。
以犯法犯罪的手法,逼迫陌生人結婚生子,不知是哪門子的好意?將不知怎麼生出來的小孩栽"髒"到陌生女子頭上,是什麼好意?!以如此變態恐怖的手法欲謀殺我們,又是什麼好意?!
就算這批歹徒已經將被害者的家人拖下水,也無法抹滅他們是歹徒的事實!!
惡事出於惡意,無論以什麼謊言包裹,依然是惡人的惡意!
我們是什麼戀,其實不關任何人的事(除非我們戀到別人頭上,因此妨礙到他人的自由與權利)。這批歹徒每天在對我們做變態惡事,意圖謀害我們至死,真正應該受矯正制裁的是這批恐怖歹徒,因為他們的犯罪惡行妨礙到我們的自由與生存的權利!而我們完全不認識他們,與他們毫無瓜葛,至今仍不知道他們究道是誰?又為了什麼要把我們當成做惡的目標,長年迫害我們,意圖將我們逼害至死!!!!!!
同志的性傾向不具有傳染性,真正會傳染的是----
貪婪與淫亂的罪惡!!
關於耶穌
我已經在數篇文章中提及,我和淑玲只相信上帝耶和華,不相信耶穌,更不相信任何宗教。我們不上教會,飯前不禱告,祈禱時不會在最後加上"奉主耶穌基督之名"這句話。
或許很多人(包括聽過歹徒造謠的人)因為誤解,而對我們的信仰產生疑惑。我們不是猶太人,也曾去過教會,為什麼至終只相信"耶和華",卻不信耶穌?為何如此,很難解釋清楚。只能說,這是一個經過長達十年禱告的結果。況且信仰是一件相當私人的事情,原本就與他人無關,我們也從來不想影響他人,期望任何人與我們有相同的信仰。
耶穌教導他的信徒,如果有人打自己的左臉,連右臉都讓他打~~這樣堅忍的美德,在基督教傳教初始,或許具有一定的意義;或者在倫理道德以及普通人際關係的處理上,也具有某種價值~~
甚至在面對無心犯錯的初犯,原諒與饒恕也是一種美德,但是在面對重大犯罪惡行,或是存心為惡的歹徒,這樣的想法與做法,不僅行不通,也不正確。
忍耐歹徒繼續對自己做壞事,不是美德,是惡事!因為姑息罪惡,就是助長罪惡,真正的良善是消滅阻斷惡人手中的惡事,而非縱容罪惡!!
也有人認為我和淑玲應該改變自我,好讓自身惡劣的處境得到改善~~~~
我們要改變什麼?改變自己,變得和這批惡徒一樣,個個結婚生子,卻滿手罪孽,每天對陌生人做壞事,造謠和陌生人亂扯關係?或者我們應該調整心態,認為無端被害,甚至被害死也是一件好事?因為忍耐是一種美德?!
這世間有許多道理,只適用在普通的人際關係上,不適用在悠關生命的重大犯罪案件。
如果我們應該感謝加害我們的人,我們應當如何對待恩待我們的人?!
如果我們要善待無理恨惡我們的人,我們應當如何回報真正愛我們的人?!
愛恨不明,是非不分,黑白不清,不是公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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